時間:2019-07-17 | 欄目:通信 | 點擊:次
在歐洲媒體的報道中,這個“數字服務稅”又被稱為“GAFA稅”——因為會直接受到這個稅影響的,正是美國的谷歌(Google)、亞馬遜(Amazon),臉譜網(Facebook),以及蘋果公司(Apple)這四家大型互聯網公司,故而取四家公司的首字母,得名“GAFA”。
至于法國為何要對這些以美國公司為主的跨國互聯網企業征稅,則是由于在包括法國在內的許多歐洲國家,老百姓們認為這些互聯網公司在當地繳納的稅款遠遠低于他們的巨額收入所應承擔的納稅義務,認為這些互聯網公司在利用稅收漏洞逃稅。
同時,財政赤字和不斷激化的貧富差距等問題也令法國等歐洲一些國家的政府必須想辦法從大企業那里收取更多稅款。
于是,不僅僅是法國,包括英國、西班牙、德國、奧地利在內的不少歐洲國家也都在謀劃這種很有“民意基礎”的立法,打算對以美國企業為首的跨國大型互聯網公司征稅,甚至去年初這些歐洲國家還一度打算在歐盟推進此事的立法。但此事最終因愛爾蘭、瑞典、芬蘭和丹麥的反對而暫且擱置。
根據英國BBC等和路透社的報道,這四個持反對態度的國家認為,這種“數字服務稅”會損害它們的利益:比如愛爾蘭需要通過低稅率吸引跨國互聯網公司在該國落地、創造就業和帶動經濟;而一些北歐國家的大型互聯網公司也可能會因此被加稅。
但歐盟層面的受挫并沒有讓牽頭的法國放棄對跨國大互聯網公司征稅的打算。只不過比起等待歐盟26個成員國達成一致,法國人決定先在法國通過立法,率先對以美國企業為主的跨國互聯網企業征稅,再以自己為“表率”推動歐洲其他國家效仿。